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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莎法学院简介

汉莎法学院简介

汉莎法学院是由德国奥尔登堡大学 (Carl von Ossietzky University of Oldenburg) 、德国不莱梅大学(Bremen University)和荷兰格罗宁根大学(Rijksuniversiteit Groningen)联合办学的法学专修项目。汉莎法学院的本科(Comparative and European Law)课程以德语授课的德国法为主,兼有英语授课的欧盟法和外语教学(非德语和英语),同时要求学生在高年级选择一所本学院在欧洲其他国家(荷兰、英国、法国)的伙伴法学院进修当地法律一年,以期培养深谙不同法律体系和具备多种语言能力的高等法务人才。2005 年起汉莎法学院设立德国-荷兰法学双硕士项目,成为欧盟境内第一家提供比较法法学双学位的法学院。

课程设置

汉莎法学院本科主要涵盖:

具体包括:

 
学分(ECTS)
- 汉莎法学院简介
8
- 商法和劳动法
17
- 民法
27
- 公法
30
- 刑法
11
- 欧盟法
18
- 外语和经济学、政治学选修课程
36
- 国外学年
60
- 毕业论文和专业实习/
33
总计:
240

在学生完成四年学习并修满 240 学分之后,汉莎法学院授予毕业生法学学士学位(LL.B.)。本科毕业生可选择为期一年的硕士课程,其中一半在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法学院完成,另一半在德国奥尔登堡和不莱梅大学完成,最后顺利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获得德国和荷兰法学双硕士学位(LL.M.)。汉莎法学院同时以奥尔登堡大学和不莱梅大学为基础提供法学博士(PhD)的研究学习机会。

国际化的办学理念

汉莎法学院提供给学生多样化的国际交流学习机会。除了邀请专家学者来校讲学,汉莎法学院亦要求学生本科期间用一年时间(通常是第四和第五学期)在一所海外伙伴学校完成专业学习,其中包括荷兰格罗宁根大学、英国谢菲尔德大学(University of Sheffield)、西班牙马德里自治大学 (Universidad de Autònoma de Madrid) 、西班牙萨拉曼萨大学 (Universidad de Salamanca) 、法国勒阿佛大学(Université du Havre)等知名高校。此外,汉莎法学院自创建以来不断开拓海外合作交流以给予学生提供最大化的自主选择权。

我们特别推荐学生选择汉莎法学院的亲密合作伙伴荷兰格罗宁根大学完成海外学年。 因为本科低年级课程涵盖荷兰语,有德语基础的学生将比较容易掌握这门语言。 而选择本科毕业留校攻读德国荷兰法学双硕士的学生则必须以格罗宁根大学作为交流目的地。

个性化的教育模式

汉莎法学院重视学生的愿望和建议。由全体学生选举的学生代表参与学院的管理与决策,每位学生亦有权对学校的发展提出见解。学院同时尽力满足每位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在新生入学之际,高年级的同学会一带一介绍学习经验,让新同学在最短的时间里熟悉环境。此外,学院的全体老师随时热心解答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为了保证本项目的高办学质量,汉莎法学院每年仅从各地录取 35 名学生,并给予每个学生个性化的帮助和支持。在基础课、讨论课、分组学习等多元化教学中,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其中,培养独立思维和批判性的分析能力。此外,汉莎法学院注重理论教学与实际结合的理念,致力为学生创造法学实践的机会,并为学生寻找实习提供帮助。

申请及录取条件

汉莎法学院的申请程序由奥尔登堡大学负责。为了减轻录取审查负担,奥尔登堡大学委托高校注册协会(uni-assist)对非德语国家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德国高校对于中国大陆申请人的普通要求请参考德国驻华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相关说明 https://www.aps.org.cn/web/cnewsAction.do?id=25

汉莎法学院要求学生入学时已具备坚实的德语和英语基础。学生必须已具备C1水平的德语和英语交流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通过以下任意一种德语语言考试:

通过以下任意一种英语语言考试:

联系方式

如果您对汉莎法学院感兴趣想了解进一步情况,或是对我们的课程安排等存在疑问,请致电汉莎法学院:

Carl von Ossietzky Universität Oldenburg, Hanse Law School,
Fakultät II Informatik, Wirtschafts- und Rechtswissenschaften,
Institut für Rechtswissenschaften, Geb. A 5,
Postfach 2503, 26111 Oldenburg
Telefon: +49 (0) 441 798-4198
Telefax: +49 (0) 441 798-4136
E-Mail: hls@uni-oldenburg.de